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