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0月1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工会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