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省级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基础航空摄影与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空间遥感; (六)本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的编制; (七)国家及省人民政府确定应当由本省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市、县、自治县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更新和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