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三章 养殖业 第十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养殖业 第十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检查船艇、车辆、通讯监测设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