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具体审批权限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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