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包括文艺演出和时装、健美、杂技、气功等表演。 本条例所称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卡拉0K厅等场所。 本条例所称游戏娱乐场所,包括电子游戏、电脑游戏等场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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