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文化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注重社会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