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举办国际会议、国际赛事以及其他大型活动,需要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主办(承办)单位或者其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省无线电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临时无线电台执照。临时无线电台执照的管理办法,由省无线电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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