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 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 在低空空域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应当向省无线电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