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依法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区定界后,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