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搜救行动 第十一条 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搜救行动 第十一条 海上搜救机构设置"12395"为海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 海上搜救机构应当建立海上搜救值班制度,并保持24小时值班。 海上搜救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和通信联络制度,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并保持通信畅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