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