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将其活动形成的图表、照片、标本、论文等成果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