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一条 省级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省人民政府确定,予以公告。 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