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场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农工商等业综合经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