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口岸查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工,开展货物查验业务。对同一货物的同一检验、检疫项目,不得重复检验、检疫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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