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在旅客出入境通道上设边检验证台和海关工作台,分别对旅客证件及行李物品进行检查。 检验检疫机关在旅客入境通道上设工作台和标志,负责对可疑的物品和人员进行查询和抽检。 公安签证机关在旅客入境通道上设工作间,办理落地签证事项。 检查、检验工作应当严格依法把关、文明高效、方便进出,确保口岸旅客通道安全畅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