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市场开办和登记 第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市场开办和登记 第九条 开办市场应当纳入城镇、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搞活流通、方便生活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