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土地用途管制 第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土地用途管制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垦国有农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农垦国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