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在本经济特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