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没收的汽油,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