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业灌溉节水规划和计划,完善农业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道防渗设施,加强用水管理与制度建设,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