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四条 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园区结合人才需求实际,自主认定园区种业高层次人才。 支持从境内外引进种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在落户、科研、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 农林牧渔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在本省从事种业相关工作、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照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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