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于破坏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举报或者提起诉讼。 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支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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