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平竞争政策 第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平竞争政策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开放竞争性业务,加快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加强自然垄断行业和垄断环节监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