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

第五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 第五十八条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转让、出租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报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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