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征收与补偿 第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征收与补偿 第七条 对城市更新中旧住宅区拆除重建项目,已签订补偿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占比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条例有关规定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