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港、渔排、渔船的消防安全、火灾扑救、海上救援等工作。 渔港码头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或者消防取水设施;渔排、渔船应当配备消防器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