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地方性法规 共 80 条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未分类

第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 第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 第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 第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第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部...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 第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 第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学校、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教育、... 第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 第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有关单位,应当定期安排时段或者版面无偿发布公益消防安全信息,宣传消防法律、法... 第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每年的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活动日,当月为消防安全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应当组织开展消... 第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 第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消... 第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负... 第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 第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县消防专项规划或者本园区消防专项规划... 第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第二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人员、防火... 第二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场所,并由承包者、租赁者、受委托... 第二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承... 第二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三条 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应当纳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和... 第二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四条 农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村住宅应当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 第二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港、渔排、渔船的消防安全、火灾扑救、海上救援等工作。 渔港码头应... 第二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六条 国家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消防验收纳入竣工验... 第二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 第二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 第二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九条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条件,按... 第三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许可事项可以由集中审批服务部门承担。需要开展技术审查的,集中审批服务部门可以委托专业... 第三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规定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需求的国际消防技术标准,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适用。 鼓励具备相应条... 第三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二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质量要求,禁止安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建筑构件、建... 第三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三条 禁止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四条 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应当提高消防安全要求。 出租人应... 第三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五条 农家乐、民宿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建设管理,履行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符... 第三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六条 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标明紧急疏散标识。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第三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个人敷设电线、燃气管道和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时更新老化电气线路,不... 第三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以及园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的... 第三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九条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四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条 鼓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建设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 第四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救援装备,根据实... 第四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三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 第四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四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 第四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四十五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标准建设。组建单位应当保障消防队的建设经费... 第四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四十六条 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优抚。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 第四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四十七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第四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四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24小时值班备勤,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救助遇险人员... 第四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四十九条 消防车、消防艇等消防交通工具赶赴火场或者灾害事故现场时,可以使用警笛、警灯,其他交通工具和行... 第五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实施应急救援,不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五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 第五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二条 根据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有关数据、资... 第五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三条 驻琼部队、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环卫、环境保护、气象、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五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发生下列火灾事故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五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五条 火灾扑灭后,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及时调查火灾原因。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资产... 第五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六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事故调查需要划定现场封闭范围,并可以进入现场及场所进行勘验和检查;有权向火... 第五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七条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 第五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八条 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应当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 第五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一)有放火嫌疑... 第六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各级... 第六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 第六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推动建立消防诚信体系,及时将消防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 第六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隐患整改指导等便民服务。 聘用的消防文员受消防救援... 第六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举办每场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 第六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发现存在下列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一)不符合... 第六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第六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 第六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 第六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 第七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第七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 第七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 第七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向消防救援机构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第七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第七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 第七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 第七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 第七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 第七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在本省内自由贸易港以外区域的消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八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20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