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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