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七条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不得擅自清理、移动火灾现场物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