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每年的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活动日,当月为消防安全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纪念、表彰和奖励等相关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