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