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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