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在游艇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服务等方面依法制定标准和规范,促进和服务游艇产业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