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全面保护、严格保护、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快速保护、协同保护的原则,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