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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