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预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