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海洋观测预报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培养海洋观测预报人才,促进海洋观测预报业务水平的提高。
对在海洋观测预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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