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专利的促进、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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