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证法规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