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条 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