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与地面设施有机结合,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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