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