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田庄水库(以下简称水库)库区、沂河沂源源头水保护区(以下简称源头水保护区)以及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本条例所称水库库区,是指水库防洪水位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
本条例所称源头水保护区,是指水库大坝以上徐家庄河、草埠河、大张庄河、南岩河、高村河水系所包含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水库库区,是指水库防洪水位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
本条例所称源头水保护区,是指水库大坝以上徐家庄河、草埠河、大张庄河、南岩河、高村河水系所包含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