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听证会程序

第二十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听证会程序 第二十条 听证会举行前,听证机构应当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搜集与听证事项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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