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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