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七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七条 对阶段性工作事项进行规定的法规或者条款应当明确有效期限。需要延长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依照法规修改程序作出决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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