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

第十三条

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 第十三条 根据需要设立市司法鉴定中心,统一承担公安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业务,并可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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