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制定法定图则的编制计划,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